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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河县“严”字当头 把好选人用人关
时间: 2022-04-28   来源:    作者: 杨桂梅

  为切实履行监督责任,把好选人用人关,红河县纪委县监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制度,加强分析研判,科学严谨评价干部廉洁情况,不断提高“廉政体检”的准确性、规范性。

  红河县纪委县监委把干部选拔任用、换届选举、辞去公职等重要事项纳入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事项办理范围,对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拔、晋升和评优评先的,均进行全方位“廉政体检”,防止出现“带病录用”“带病提拔”“带病辞职”等现象。

  对收到的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,红河县纪委县监委严格按照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流程,组织信访室、案管室、各纪检监察室、案审室、党风室、巡察办等进行联合审查,对被征求对象的信访举报、立案审查、党纪政纪处分情况进行收集汇总,报经领导班子层层把关签字,按照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的原则,有“病”说“病”,做到不隐瞒、不回避、敢碰硬,确保征求对象的“廉政体检”结果准确、真实,并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反馈。

  “一直以来,我们始终坚持‘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’原则,坚决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制度关,加强分析研判,科学严谨评价干部廉洁情况,严把政治关、品行关、作风关、廉洁关。”红河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
  据统计,2021年,红河县纪委县监委共回复征求意见函90余份,回复党风廉政意见4260余人次,其中,回复干部选拔任用廉政意见872人次。

编辑: 袁潇楠